ZJGC02-2024-0004
市直属各高中段公办学校:
为进一步完善市直属高中段公办学校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促进高中段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教育厅沙巴体育_大发体育娱乐在线¥投注官网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11〕248号)等规定,决定调整市直属高中段公办学校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宿费项目和标准
(一)收费项目。住宿费包含学生日常生活所需的水、电费用(含空调电费、不含洗浴热水费)。宿舍分为普通宿舍和公寓化宿舍,公寓化宿舍内须配有专用卫生设施。
(二)收费标准。根据住宿类别分别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普通宿舍:260元/生·学期;
2.公寓化宿舍:4人间650元/生·学期;6人间520元/生·学期;8人间400元/生·学期;10人间350元/生·学期。
3.洗浴热水费按实计收。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包括课本、作业本、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伙食费。
课本费为列入省教育厅公布的《教学用书目录》教科书和经省教育厅审定的列入教学配套必备的音像教材费用;作业本费为教学计划所需的学生作业本用量费用;国防教育(军训)费指为学生购买服装的支出费用;爱国主义教育费为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费用及参观教育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用;体检费是按规定必须由学校组织学生进行体检的费用。